2024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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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兰州城市学院机关委员会(简称“机关党委”)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其主要职责为:
一、宣传、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并为其在机关的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。
二、负责组织机关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提高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。了解、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。
三、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,探索机关党建的新方法、新形式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四、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审批、接收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。
五、做好机关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、党费收缴、党员信息维护等工作。
六、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,做好党务公开工作,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。
七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推动机关党员、干部持续锻造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,准确把握“严真细实快”工作要求,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能,服务学校发展。
八、按照校党委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九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