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网站前置审批办法
从文化部门的审批职责看,只有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相关行为有所涉及。
非经营性的不审批,而是到当地省级文化部门备案。
第十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在设立以后60日内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,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 备案报告书;
(二) 章程;
(三) 资金来源、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;
(四)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;
(五)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;
(六)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作者:必出三肖
来源:hongdianwangluo.com